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人社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由区人社局本部和9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区人社局本部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为4472.30万元,2016年区人社局本部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472.30万元。

区财政预算核定区人社局本部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为4163.36万元,2017年1月至10月,区人社局本部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590.0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人社局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区人社局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521万元,已于2016年11月竣工验收,截至2017年10月,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固定资产未办理调拨手续

审计抽查发现区人社局部分台式电脑及空调等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6.23万元),已调拨给下属事业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账面未进行调整。

2、个别房产未核销

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有两处房产(建筑面积4539.74平方米),账面价值509.64万元,2015年10月,区人社局将上述房产移交给区相关公司并签订了房屋移交确认书,但未及时督促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账务处理。审计期间,区人社局已向区财政局提出核销房产的申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建议区人社局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二)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人社局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人社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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