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普陀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围绕“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助发展”,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为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2019年,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来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一是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减税降费政策,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二是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完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持续加大,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三是政府部门支出压减。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调减部门预算,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针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区审计局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预算工委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并与被审计单位共同就审计整改情况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专题询问。2020年2月,区政府专门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提交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个别整改中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对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够合理的3个问题,区财政局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对结转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结转资金进一步消化。

二是对拨付事业单位用于道路改建工程征收事项的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区相关部门正在推进项目实施,涉及的征收事项仍处洽谈中。

三是对15个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分成4个项目实施)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区相关部门正在推进2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2个项目的工程审价工作。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开展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866966.43万元,支出总量为1866966.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015534.40万元,支出总量为1015534.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14187.11万元,支出总量为14187.11万元。从审计情况看,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三本预算”收支平衡,财政管理不断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当年未实际使用

年初安排项目中,有13个项目预算安排合计1749.58万元,但因项目前期准备不到位或年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未能按计划推进,导致全年未发生支出,且未调减预算,年末结转至下年合计1041.48万元,未结转的708.10万元已于年底收回总预算。

年中新增项目中,有8个项目追加预算合计2419.60万元,但因项目实施计划不成熟,当年未发生支出,年末结转至下年2216.10万元,未结转的203.50万元已于年底收回总预算。

(二)部分项目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效率不高

结转项目中,有13个项目在以前年度累计结转9320.62万元的情况下,继续安排预算资金,但因部分项目实际进度未达到预期,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导致2019年末累计结转增至10205.56万元,其中有5个项目的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已满足2019年实际支出需求。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全覆盖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单位部分费用性支出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延伸。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基本执行相关规定,管理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公务卡支付结算不够规范

本次审计覆盖的355家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单位中,有134家单位部分公务卡消费还款操作未通过公务卡应用系统,导致应用系统中无相应公务卡消费信息,共涉及3477笔支付合计692.74万元,其中17家单位587笔支付合计133.98万元摘要内容不明,未准确全面反应实际消费内容,不利于对公务卡项下的公务消费支出进行动态监控。

2.未按规定列支会议费

本次审计覆盖的68家一级预算单位中,有25家单位未严格按照规定统一核算会议费,部分会议支出未在“会议费”科目中列支,涉及金额41.26万元,不利于对会议支出是否超标、超预算进行控制和管理,也不利于落实关于严控会议经费的要求。

(二)重点审计情况

重点对6个部门(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开展审计,关注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报表编制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决算报告编制基本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如有的单位在应付账款中长期宕存环保“三同时”保证金,涉及金额383.35万元。

二是经费报销不够规范。如有的单位报销工作经费发票内容不够细化,部分住宿发票没有列明单价、数量,就餐发票报销缺少就餐人数和事项。

2.决算编报方面

一是收支反映不完整。如有的单位2019年收到各类市级拨款14.17万元,当年支出17.47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核算,未纳入本单位收支核算。

二是经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决算编制不够准确,涉及2家单位金额57.43万元。如有的单位在决算草案报表中,将40.14万元的活动费用计入“专用材料费”科目。

3.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2家单位金额29.84万元。如有的单位个别车辆、移动执法设备等资产23.96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

4.合同管理方面

一是合同订立不够规范,涉及2家单位5份购买服务合同。如有的单位购买印刷服务项目,合同未签订时服务已实施。

二是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够规范。如有的单位签订11份购买服务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或15日内支付全部合同费用等,未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设置价款结算条款。

三、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了审计,已完成审计的7个项目送审总投资57880.16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57614.42万元,核减资金265.74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项目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建设成本核算不准确。6个项目多计建设成本合计265.74万元。如有的项目多计建设成本152万元,主要原因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和待摊投资。

2.项目超概算、分项概算调整过大。如有的项目概算15010万元,审定投资额16439.79万元,比概算增加1429.79万元。该项目的分项概算执行偏差也较大,如建安工程中桥梁主体工程实际支出比概算增加3560.20万元;前期费用中管线搬迁实际支出比概算减少1637.40万元。

3.施工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条款不够规范,涉及2个项目。如有的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合同金额3269.92万元,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预付款1659.75万元,高于合同金额的30%,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规定。

4.合同付款审批不严。2个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提前支付合计524.14万元。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以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对部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区(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区(街道办事处)部分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两年来,各街道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弥补了街道现有资源的不足,为辖区内人民群众提供了公共服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不够规范。5个街道的12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招标时,对参与投标单位资格审核不严,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影响招标的公正性。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内容不完整。7个街道的84份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无签订日期,有4个街道的7份合同未约定付款条件,合同生效时间和具体履行期限不够明确。

3.未按约定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8个街道的79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严格按照服务进度,提前付清全款;有7个街道的60个项目未按约定考核或验收,就付清全款。

(二)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情况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我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情况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区落实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稳步推进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水质持续好转,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工程前期启动费预算安排不合理。区相关部门按照工程项目资金的3%安排工程前期启动费,2016年至2018年,预算安排部分工程前期启动费717.66万元,实际支出22.70万元,资金使用效率低。

2.个别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2018年,区相关部门预算安排2个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资金分别为1900万元、3445.97万元,预算执行率分别为31.32%、29.77%,预算执行率较低。

3.个别工程项目的投资监理工作不到位。区相关部门委托某公司对某改建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但该公司对部分合同的审核日期,滞后于合同的签订日期,未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三)区机构养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我区机构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来,我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推进区养老体系建设,加大对机构养老的经费投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增加、整体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养老服务需求得到较大保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养老机构收费管理中,存在核价工作滞后的情况。根据2016年10月我区制定的《关于规范普陀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保基本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我区26家保基本养老机构中,17家尚未完成核价工作,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定价有待进一步规范。

2.部分房屋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不符合当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区相关部门出租房屋给养老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部分未执行公开招租要求。

五、审计建议

针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使用绩效,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政策措施,不断优化相关领域配套措施和制度,促进政策措施有效衔接、落实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民生项目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二)深化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有效控制、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中的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加强内部管理,保障经济活动规范高效

完善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报销和财务核算,切实维护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高效运作。注重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审批和签订环节的控制,严格合同条款履行,防范合同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四)强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推进规范有序

加强建设项目程序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强化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执行。重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确保竣工财务决算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督考核,督促代建单位、投资监理单位等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履行职责。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建议。区政府将按照审计整改的有关规定,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作出报告。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