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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本级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以促发展、促改革、促安全、促绩效为目标,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针对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各部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及区政府的要求,着力纠正存在的问题;区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审计整改意见建议的落实。截至2016年10月,落实审计意见建议87条,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17项,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已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一、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区级财政收入1041247万元,市财政补助净收入545015万元,调入资金3337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908万元,中央及市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50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0000万元,全区可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967638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6908万元,使用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形成的债务还本支出280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846万元,中央及市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5188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1967638万元。

根据本区区镇财政管理体制结算,2016年区本级财政收入866908万元,市财政补助净收入545015万元,调入资金3337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522万元,中央及市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50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0000万元,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787913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7908万元,使用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形成的债务还本支出280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121万元,中央及市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51884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178791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19486万元,市财政补助净收入19456万元,调入资金20258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0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5783万元,调出资金32179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8328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1776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0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83280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59万元,调出资金1196万元,可安排使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91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36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9160万元。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市财政局下达区2016年末地方性政府债务限额1927000万元。2016年初区政府性债务余额1315805万元,当年新增政府性债务580000万元,偿还政府性债务305969万元,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15898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三本预算加强联动,存量资金逐步消化,财政支出聚焦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审计也发现:

1.偿债准备金未优先使用。2016年区财政以地方债券280000万元置换到期银行贷款,并预算安排财政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5969万元。截至2016年末,区财政偿债准备金专户中偿债准备金余额218593万元,当年未优先使用。

2.对外借款未清理。区财政预算内账户和收支两条线专户2010年至2012年借给某区管企业27000万元,用于上海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项目,长期未清理。

针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积极消化存量资金,优先使用偿债准备金归还到期政府性债务,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二是及时清理对外借款,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对17家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部分所属单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抽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认真落实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

(一)预算管理情况

1.部分支出未按预算执行。如区教育局所属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2016年幼儿园派遣人员经费预算安排250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1811万元。

2.部分结余资金未清理。如截至2015年末,区科委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未达标等原因形成结余资金182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

(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部分补贴资金拨付程序不够规范。如区国资委国资收益账户2014年、2015年拨付五个菜场标准化改造补贴资金共计948万元,根据企业预估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拨付,未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车辆维修费结算不够规范。如区城管执法大队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有70万元的车辆维修费,维修结算清单不够规范,且未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资产管理情况

1.部分资产未入账。如真如镇街道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购买的电脑、空调、家具等合计349万元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记入财务账及资产台账,审计期间已完成上述全部资产的补录。

2.部分资产未及时核销。如区市场监督局对已出售的51套公房(建筑面积合计2418平方米)的财务账面价值未及时核销。

(四)合同管理情况

1.部分项目合同条款不完整。如区建管委所属区市政管理中心(原区市政署)2015年、2016年实施的4个工程项目的23个合同无签订日期。

2.部分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工程合同中未按规定约定质保金条款;有的单位工程合同中虽约定预留质保金,但保修期未满已按审定价全额支付工程款。

针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预算调整手续;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完善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加强经费支出审批控制,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强化对资产管理关键环节的控制,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四是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单位自身合法权益。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1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送审金额71511万元,审定金额63253万元,净核减额8258万元,净核减率11.55%;组织实施1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7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

1.个别项目多付工程款。大渡河路(金沙江路-桃浦路)景观改造工程,区绿容局多支付配电工程款193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并上缴区财政。

2.个别项目实施内容与立项批复不一致。金沙江路(大渡河路-中山北路)大修及沿线环境整治工程,概算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沿线环境整治工程1484万元未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确保项目立项内容更加科学、合理。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区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和区采购中心及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执行力度逐年增强。但审计也发现:

1.集中采购项目组织实施不够规范。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有社会代理机构参与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区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约定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2.政府采购内容存在重复。2016年,区绿容局对区三个街道镇的绿色账户推进工作统一进行了政府采购,该三个街道镇也对同一事项分别进行了政府采购,部分采购内容与区绿容局采购内容存在重复。

针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专业培训,逐步过渡到由区采购中心自行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6年,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但审计也发现:

1.部分公租房转性后未按要求补足房源。2015年6月市房管局批复同意了中山北路交通路52坊项目中570套公租房房源转性为动迁安置房的申请,同时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补足公租房房源。至2016年末共筹措房源55套,审计期间又筹措59套,剩余房源还在筹措中。

2.廉租房租金存在欠缴现象。2016年末区廉租房实物配租累积入住1543户,租金欠缴467户,欠缴租金累计109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积极筹措房源,尽快将公租房房源补足。二是加大租金催缴力度,加强廉租房租金管理。

(三)长风生态商务区土地储备及开发利用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截至2016年6月末,长风生态商务区土地收储工作已基本完成,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得到大力推进。但审计也发现:

1.土地收储管理方面,长风生态商务区已收储土地部分用于零星出租,2006年至2016年6月末收取租金合计275万元,收益未上缴财政。

2.配套建设项目管理方面,金沙江路真北路口地下空间项目2015年7月完工,已投入使用,账面支出9096万元,未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针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土地储备零星收入通过区土发中心上缴财政。二是及时推进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工作,清理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项目,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切实加强整改。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作出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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