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01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甘泉路街道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6612260。
一、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甘泉路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4年底,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4年度,甘泉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府办、区档案局、区信息委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我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流程,优化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1、健全组织。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街道明确由办事处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并安排一名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的健全为进一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规范流程。根据国家《条例》和上海市《规定》的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强化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在公文起草过程中即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等属性,并由文件签发人审定。进一步细化街道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范围,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3、夯实工作。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目录,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按时完成月度、年度各类信息公开资料的汇总上报和网上发布工作。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于信息产生20天内在街道和区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内发布,当月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产生时,坚持零报告制度。按照规范要求编写和上报年度各类信息公开目录、统计表以及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街道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甘泉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与本街道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都及时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皆为网上申请。
从申请的内容看,2条涉及城市管理类信息,1条涉及其它。
(二)申请处理情况
“同意公开”的3条。
(三)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2014年,本街道共产生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条,主要涉及具体业务方面的请示、报告等过程中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街道2014年度未收到市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街道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举报申诉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街道2014年度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经费不单独列支。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甘泉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来源渠道狭窄,主动公开信息量不足。今后将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高群众对本街道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区。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甘泉路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蒋龙 审核人:刘锁平 填报人:吴臻欣
联系电话:56612260 填报日期: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