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01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二○一三年一月

  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甘泉路街道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6612260。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甘泉路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2年度,甘泉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府办、区档案局、区信息委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我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流程,优化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1、坚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由办事处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并安排一名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甘泉路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甘泉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强化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条例》和上海市《规定》的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对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范围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在公文起草过程中即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等属性,并由文件签发人审定。

  3、认真夯实工作基础。认真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学习并掌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规范。利用每周一晨会这个契机,向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员工介绍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增强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做实基础项目,提高工作实效。按照市、区相关规定,按时完成月度、年度各类信息公开资料的汇总上报和网上发布工作。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于信息产生1个月内在街道和区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内发布,当月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产生时,坚持零报告制度。按照规范要求编写和上报年度各类信息公开目录、统计表以及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档工作,并对街道保密工作进行自查,健全工作台帐和保密工作制度,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街道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2012年度,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信息数(18条)略有下降,但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内容,均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12年度,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18.75%;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25%; 业务类信息7条,占43.75%;人事任免类信息2条,占12.5%。及时做好甘泉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类目等的编制和主动公开工作,并根据要求做好年度部门财政预算公开及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公开。

  积极探索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断深化的基础上,结合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版块改版的契机,做好2008年以来依申请公开目录公开工作,上传并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68条。

  加强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在积极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逐步扩大公开范畴,深化公开内容,对于街道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算总表等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

  2、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进一步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街道继续加强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工作,注重发挥区政府、街道两级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对网站的知晓度。

  继续维护好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街道图书馆等政府公报查阅点,并做好政府公报进小区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本街道共产生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条,主要涉及经费和一些具体业务方面的请示、报告等。2012年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街道2012年度未收到市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街道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举报申诉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街道2012年度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经费不单独列支。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甘泉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居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应用度还不高;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够稳定等。

  2012年,甘泉路街道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我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相关程序的知晓度。利用机会晨会、“机关三学”、信息工作会议以及其他会议活动,讲解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时为相关部门答疑解惑。二要不断完善工作的机制和程序,加强与区有关部门以及兄弟街镇的交流沟通,在实践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整理完善相关工作资料。要求各部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尽量做到人员安排相对稳定。汇总街道以及各部门近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按照一定的内容分类和格式规范进行整理归档,并定期予以更新,以更好地保障工作的有效衔接与有序推进。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6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6

  受理申请总数

  条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0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