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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2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邮箱:xxgk@shpt.gov.cn。

  一、概述

  2010年,我区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按照《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自2004年信息公开制度施行以来,我区就建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条例》颁布并实施以来,我区的联席会议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由区长担任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府办、区法制办、区科委、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区保密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府办。2009年,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区府办成立了综合信息科,成为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3名。联席会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会商制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及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商和协调,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其次,我区各委、办、局和街道、镇都成立了各自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落实了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本单位日常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2010年10月,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经区政府同意,制定并印发了《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的通知》(普府办[2010]7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考核评估机制、社会评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使各单位在执行时具备了实际可操作性。三项制度的制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有效进行,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我区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估制度。2010年2-3月,区府办会同区法制办、区科委、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区保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委、办、局和街道、镇自查的基础上,对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规土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卫生局、区审计局、真如镇、宜川街道、长风街道等9家单位2009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涉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等。2010年7月,发布了《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估的情况通报》(普府办[2010]49号),全面汇总和分析了各单位前期自查及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的情况,总结了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对照情况通报,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2010年6月起,区府办对“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单位维护更新情况进行了三次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单位,要求各单位加强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更新,并将检查结果列为2010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的依据之一。此外,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中,区纪委、区监察局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了检查范围, 于2010年12月21-24日,对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科委等九家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整改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 2010 年底,我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0 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约14.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35条,占7.7%;政策法规类信息24条,占1.4%;规划计划类信息80条,占4.6%; 业务类信息1163条,占66.4%;其他类信息348条,占19.9% 。

  (一)主动公开范围

  1、今年,我区加强了对各类资金、资产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如区府办公开了《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确定本区房屋拆迁套型面积补贴标准及价格补贴系数标准的通知》;区审计局公开了《关于普陀区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公开了《普陀区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报告》、《普陀区治理“小金库”工作简报》(每季度一期)、《关于本区世博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发改委公开了贯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本市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区民政局每月公布《2010年市、区政府民政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度表》、《普陀区社会救助情况》;区教育局公开了《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区城管大队每月公布《普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数据明细表》。

  2、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情况。今年,在区审改办改设到了区监察局监察室后,我区加大了网上行政审批的工作力度。区审改办和区法制办联合成立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小组,对全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了全覆盖梳理,受到了上级审改办的充分肯定。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了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办事事项目录,公开了各类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办事事项均开通“在线申请”功能,用户经注册后可在线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各办事部门派专人在后台进行受理,经预审后,告知申请人是否达到办理条件,如达到条件,则可直接去办事窗口办理。区审改办同步加强了电子监察,推进和规范了企业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坚持定期上网查看各单位审批情况,积极推进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与我区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系统相配套的运行保障制度。今年9月份,区审改办组织有关单位到企业服务中心大厅进行了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服务不到位、标识不清、网络修复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提出了要加强细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建议,促进了网上审批系统和企业服务中心的结合,对规范服务,提升区域形象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3、我区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政策解读”二级栏目,解读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并将三方面稿件设置互为相关。今年,我区网站解读了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人户分离家庭申请低保、经适房申请、“沪12条”、粮食收购资格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政策。

  4、我区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开设了“生活服务平台”,融汇了与普陀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服务资源,包含服务机构地址、电话、服务承诺,涉及的范围有: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对外交流、教育资助申请;就业指导;社区服务、社区事务受理、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养老助老;社区医疗向导;公共交通;环保监测;计划生育服务网点;水、电、气、邮政、电视、通讯等公用事业;文化体育活动场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二)主动公开途径

  市民可以通过我区“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公共查阅点、区有线电视中心、《新普陀报》等途径及时查阅、了解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各委、办、局和街道、镇也积极做好政府信息20个工作日网上公开工作。

  2010年,我区共发行《普陀区人民政府公报》四期,每季度一期,发行量14000余册。公民可在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区档案局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工商大厅、税务大厅、企业服务中心、区房管局交易大厅等处免费领取。今年,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的特色便民渠道及创新之一,我区还将政府公报的发放范围延伸到了社区,居民可以在就近的居委会查阅政府公报。此外,公民可在门户网站查阅2004年以来发行的全部“政府公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1件,其中当面申请239件,网上申请19件,信函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25%是涉及城镇动拆迁信息,25%是涉及住房与房地产信息,23%涉及城镇规划信息,15%涉及土地征用信息,其余是涉及物业管理、环保验收、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6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完毕。

  在已答复的26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61件,占总数的61.7%,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计划和方案、拆迁许可证、物业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4件,占总数的1.5%,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信息。

  其他情况96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件,占总数的0.4%;“信息不存在”38件,占总数的14.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6件,占总数的10.0%;“申请内容不明确”23件,占总数的8.8%;“重复申请”4件,占总数的1.5%;“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1.5%。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对没收商品的销毁记录信息;

  “信息不存在”,主要是本区职能部门未产生的信息,主要涉及扩建项目协调会纪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强制拆迁执行书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主要是非本区职能部门权限范围的信息,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主要涉及申请内容描述不清,不能明确对应的信息;

  “重复申请”,主要是曾经申请过后又申请的信息,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房屋拆迁许可证等信息;

  “不予公开”,主要是所要获取信息涉及商业秘密。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过程中,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区2010年度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主要事由涉及行政拘留、动拆迁文件、国企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及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其中被市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被区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6件,主要事由涉及索取房屋动拆迁相关文件和涉及商业的行政合同等,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人民币10000元。

  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98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451次,咨询电话接听979次,当面咨询接待251次,网上咨询302次。本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24418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部门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政府公报、机构职责。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0年,分析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比例不高,主动公开范围不广,主动公开内容深化不够,与“以主动公开为主,以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要求存在差距;2、部分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薄弱;3、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硬件投入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2011年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与沟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要继续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对我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分析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区政府各部门开展业务指导,通过法律解读、政策比较、案例分析等形式,促使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转变意识,建立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以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观念,提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比例。2011年,我区要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认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规定》和《若干意见》,以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为契机,重点加强对“三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被动应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转变。逐步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收费、资产类、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划类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三)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硬件建设。2011年,我区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在我区图书馆新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同时,我区还将在各街道、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向社区渗透的目标。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750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4.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75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4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956

  受理申请总数

  条

  26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39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19

  5、信函申请数

  条

  3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6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16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4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1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38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26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23

  7、“重复申请”数

  条

  4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4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4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451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0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5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97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24418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6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6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6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3

  2、兼职人员数

  人

  59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2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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