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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03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编制的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信息委施维,联系电话:52564588*3330,邮箱:shiw1@shpt.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区受理中心: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的简称,2005年6月由区档案局建立,对外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工作,并对区各街道(镇)、部门受理点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内负责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区(或委、办、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7名全职工作人员、9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4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47个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截至2007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7年,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提升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我区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为了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们不断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召开了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过了《2007年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07年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表》,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任务:由区府办总牵头,区信息委负责工作组织推进和沟通协调;区监察委负责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并牵头实施检查评估工作;区法制办对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指导,负责牵头国家《条例》的学习;区档案局作为区受理中心,统一接受市民申请,并负责各部门备案归档工作;区保密局牵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经费,为信息公开提供资金保障。当遇到疑难问题和突出矛盾时,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商讨论产生解决方案。通过完善的组织推进机制,整合各单位力量,形成最大合力推进我区的工作。

  从信息的公开和申请的受理两个方向着手,规范内部工作流转程序。明确各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必须按照公开属性编制目录,并在30天内报区受理中心备案;属于主动公开的,须在30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发布;区联席会议在目录、信息对上报后的30天内,对各类信息及目录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反馈各部门;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市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申请的受理方面,由区受理中心统一接收市民通过当面递交、网上递交、email等形式的申请,并进行统一登记和反馈;受理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转交有关部门,并告知答复的期限、要求和处理规范;有关部门在收到申请的1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区受理中心,11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的,经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后可延长11个工作日答复;受理中心在收到部门处理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向市民反馈并做好相关记录。实际工作中我们抓紧时间加快进度,平均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的答复,比规定要求提前了5天。通过工作流转程序的细化完善,明确了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增强了工作推进力度。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在去年制定《普陀区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审核及报备办法》的基础上,2007年我们对信息公开的审核以及保密审查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办法,同时在公文的产生过程中使用印有公开属性的新式发文单。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的划分还不足以完全涵盖政府信息的属性,为此我们对政府内部规章制度等内容的发文,又设置“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这一属性,要求各部门在发文稿中列出这四类属性,以及免予公开的理由,在行政发文形成过程中,即对明确文件的公开属性。在政府信息和公文产生的30天内,各部门按要求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报区受理中心备案,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公文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由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和保密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反馈结果。切实保证所有该公开的信息都得到公开,所有该保密的信息绝不对外公开。2007年,我区40家部门已上报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公文信息目录》,占全区部门总数的97.6%。

  为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我区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开展了专门讨论,决定由区法制办牵头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拟定实施方案。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启动。

  3、做好基础性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按照市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对“政务服务热线114”电话号码提供工作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及时梳理上报政务公开热线电话号码,共收集汇总43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电话号码152个,其中信访电话46门、投诉电话53门、咨询电话53门,方便了公众利用服务电话办理各项事务。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区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建成了覆盖全区所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按照对来自不同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现了申请受理、申请答复、信息提供等业务的全程电子化;实现了所列各项统计指标的统计,并能够对统计指标进行分析;实现了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受理中心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并根据有关工作环节的时限要求进行提醒或催告。目前该系统已在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对该系统进行二期项目的开发。

  组织区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局、卫生局等“三公”部门,重点针对涉及招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文件进行解读。

  9月份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分别在全区9个街道镇开展活动日形式的宣传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渠道、申请办法、处理流程等内容进行宣传,全区万余人参加。通过宣传增强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今年我区信息公开受理总量首次突破了100件,达到110件。在加强宣传的同时,我们还特别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开展各部门分管领导培训,明确市、区工作要求,提高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责任意识;多次开展各部门联络员培训,对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对工作常见问题作解答,对申请处理系统操作方法进行指导,全面提高了我区联络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水平;在全区各部门内部开展培训,增强全区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支持力度。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区在200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636条(包含规范性文件(除政府规章外)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26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7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591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6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9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4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133条,其他信息5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或委、办、局)到200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3%;规划计划类的信息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9%;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3.2%。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53条,主要涉及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46条,方便市民了解劳动、就业、保障等民生重要问题的政策、办理手续、操作流程,为市民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证;公开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7条,增强了土地使用程序的透明化。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3条,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政府财政预算的安排情况。方便了市民了解政府采购及预算安排工作的情况,使公共资金的运作透明化,为市民监督提供了条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结合区门户网站改版,以便民亲民为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作了调整,内容更丰富、归类更合理、操作更简单;二是做好向区档案局的备案工作,全区备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1条;三是在各居委会公告栏张贴街道(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使居民就近能了解所在地区政府的信息,受到居民的广泛欢迎;四是做好政府公报发放工作,在各信息公开受理点明显位置摆放公报,方便市民取阅。在便民服务方面:一是在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引擎,极大地方便了市民检索利用政府信息;二是印制并分发了大量的“政府信息公开须知”、“依申请公开流程”等材料,方便公众了解申请获取信息的程序、受理方式。

  为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我们在区重点部门中开展了走访调研,了解各单位工作实际。我们发现各部门因为业务内容、工作特点不同,在公开信息的内容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考虑到如果从市相关条线出发,更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公开内容的具体意见,我们从区规划局、教育局、民政局工作入手,结合市条线要求,帮助这些部门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一些工作经验。

  在全区除条线直接管理之外的10家三公部门深化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针对市民关注度高的城市规划、机构人事、招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深入开展非公文类信息的梳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分类公开工作。

  建立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协作组,针对主动公开信息属性判别不易把握的情况,制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目设置和送交基本范围”,统一全区各街道(镇)主动公开信息的类目设置和范围,并且进一步将公开内容由街道(镇)层面细化到各职能科室,使街道镇的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委、办、局)200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0件,其中通过我区门户网站www.shp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5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99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2%是涉及动拆迁政策信息,29%是涉及城市建设规划信息,11%是涉及环保审批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经济普查、卫生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1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65件,占总数的59.1%,主要涉及动拆迁政策、城市建设规划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4件,占总数3.6%,主要涉及城市建设规划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10件申请中,有41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37.3%,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3.6%。主要是因为所申请的信息没有产生过;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3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7%。主要是因为所申请的信息非我区掌握;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4.5%。主要是因为对申请内容描述不清,不能明确对应文件内容;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2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8%。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正在处理中;

  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16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4.5%。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并非《规定》所指的政府信息。

  在所有申请人中,本地公民申请110件,占全部申请的100%。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或委、办、局)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69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477待次,咨询电话接听3992次,当面咨询接待3172次,网上咨询56次。本区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193421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策法规、业务工作、机构职能、计划总结。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 工作人员情况

  目前配有全职工作人员7人,兼职工作人员94人。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财政预算:14万元

  实际支出:信息公开处理信息系统建设(结合区门户网站该版进行) 7.8万元

  街道(镇)试点工作 3万

  各类学习、培训费用 3.2万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未收费

  八、其他工作情况

  1、做好国家《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条例》解读培训;开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培训,由法制办牵头,学习《条例》精神,查找《条例》与《规定》的不同之处,明确2008年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积极配合市信息委《条例》修改工作,根据我区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制定全区贯彻落实《条例》方案,积极筹备2008年4月开展的《条例》实施学习、宣传、培训等工作。

  2、开展街道镇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2007年,普陀区联席会议制定《普陀区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建设指导方案》,在9个街道(镇)中选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又具备一定特点的长征镇人民政府和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来进一步推进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整个试点过程中,我们遵循了四项原则,解决了两大问题:

  遵循的四项原则:一是,依法完善,将主动公开信息范围进一步由街道(镇)层面细化到各职能科室;二是,改进方式,对政府内部规章制度等内容的发文,增设“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这一属性,要求单位在发文稿中列出四类属性;三是,方便查阅,通过在居委会张贴本街道(镇)200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方式,使居民就近能了解所在地区政府的信息;四是,强化监督,制定“信息审核、报送”、“接待、办理”、“文明服务”、“检查、评议”、“统计”、“归档”、“考核和责任追究”、“运行程序和相关职责”等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全方位的控制和监督。

  解决两大问题:一是,探索街道(镇)政府信息受理模式,根据街道(镇)目前现状,我们分别采用专用独立窗口以及与档案工作共用两种窗口受理模式,按照区受理中心的要求与规范,提供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受理工作;二是,探索政府信息为社区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与服务手段,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依申请公开服务形式等向社区延伸,使居民可以就近了解和获取政府信息。

  此次试点工作历经半年多,于2007年底通过了区联席会议组织的验收,在对试点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准备08年在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以推广应用,使全区9个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能步入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行列。

  3、制度创新,开展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

  年初,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市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区重点公开部门进行充分讨论地基础上,制定了《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2月,联席会议办公室分自查和抽查两个层面,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全区包括条线部门在内的46家部门参加了自查,对13家部门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评估工作,促进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了工作的整体性、规范性、均衡性。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析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市民关注的热点信息还不够多;二是信息公开的申请主要集中在受理中心进行,街道(镇)受理点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市民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规划、房地、民政、教育等重点部门对政府信息分类进行梳理,明确各类业务信息的公开属性,形成规范、科学、操作性强的操作手册,保证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得到公开;进一步深化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加强街道(镇)受理点建设,强化受理中心与各受理点之间的工作关系,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制度,使市民在街道(镇)就能够获得需要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各街道(镇)受理点的作用,进一步方便市民。

  2008年,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同时根据市有关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把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为构建和谐新普陀奠定扎实的基础。

  十、 说明与附表

  (1) 本统计表反映我区非条线管理的41个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统计数据。

  (2)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50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503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802

  申请总数

  条

  11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99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5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1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6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4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41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条

  15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3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条

  5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条

  2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条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条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条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条

  0

  (10)其它原因

  条

  16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37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64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99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0193421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2.邮寄费

  元

 

  3.递送费

  元

 

  4.复制费(纸张)

  元

 

  5.复制费(光盘)

  元

 

  6.复制费(软盘)

  元

 

  7.其它收费

  元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0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7

  2.兼职人员数

  人

  94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0万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0万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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