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城管执法大队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城管执法大队,url链接http://www.shpt.gov.cn )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电话:52761777。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本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4年,在区府办、区档案局和区信息委的关心指导下,城管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紧紧围绕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使本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各科室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二是,完善制度建设。通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目录》等,进一步梳理大队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工作效率及主动公开率,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要求。另一方面集中对大队领导班子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城管执法大队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4年,城管执法大队积极为落实信息公开营造宣传氛围。按照市局的相关要求,大队通过12319、12345平台,完善了信访件的流转程序;通过区政府信息平台,实现了大队、中队信息的互联互通,大队和各中队设置了固定栏目进行政务公开,并在大队和各中队设置了党务公开栏目。另外,通过上海普陀、区绿化市容局网站对外公开大队的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大队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与媒体定期沟通交流机制,邀请新民晚报群工部老师来大队上课;邀请市区媒体组织报道大队组织的大型活动、重大整治等,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布相关正面报道。同时,通过大队的《城管简报》、区绿化市容局的《绿化市容报》、本区的《新普陀报》等对外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大队还在“双创”期间开辟了城管“双创”微信群,并与区创卫微信联网,及时反映城管执法的创卫动态。2014年,大队共在市级媒体发表文章32篇;区级媒体发表文章50余篇;共编辑《城管简报》24期。并对于负面报道和舆情能做到及时调查、及时整改、及时回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城管执法大队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为网上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涉及内部管理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包含2条信息),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城管执法大队加强分队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分队社区联络员工作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 0件。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
“信息不存在” 0件。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0件。
“申请内容不明确” 0件。
“重复申请” 0件。
“不予公开” 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城管执法大队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2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2258次,当面咨询接待120次,网上咨询149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城管执法大队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1名兼职人员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不单独列项,由大队统一支付。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区城管执法大队2014年没有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情况,因此没有发生相关费用。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城管执法大队2014年未产生收费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4年,大队勤抓队伍建设。开展了百日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完成了中队骨干人员、新招录公务员等培训工作;坚持文明规范执法;成功创建“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标准化大队”;积极参与演讲比赛、技能比赛、会操比赛等重大活动。抓队伍的同时,大队注重办事公开、政务公开、通过各类媒体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邀请市区媒体组织报道大队组织的大型活动、重大整治等;通过上报市区媒体及《城管简报》对外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大队在提升执法实效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优化勤务模式;二是重大活动保障有力;三是积极有效破解难题顽症;四是推广应用信息化;五是积极推进示范街创建工作;六是开展“五进”服务活动,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七是及时有效处理投诉,落实“三个二”承诺。大队通过报纸、期刊、12345平台、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等,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回应诉求,采取宣传和整治并举、社会管理和依法行政相结合的新举措、新方法,赢得居民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相关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阶段大队将进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更加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将人民群众关注的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发布;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和长效管理。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2014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2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2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10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9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252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