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01月1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2564588*2343或2341。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

  一、概述

    今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按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沪卫计办[2013]8号)》和《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2014]37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严格执行《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方面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2014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途径

1、在区政府普陀政务门户网站、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

2、开设政务微博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参与性。

3、定期出版普陀卫生报和普陀卫生简报,加强宣传,增加信息报道。

4、每月及时将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编制完成15个工作日内送交区档案馆,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内容

  对照《条例》、《规定》、《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开通了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sjsw.shpt.gov.cn/index.html;

2、发布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以方便公众的查阅和使用;

3、及时公开《2013年普陀区人口计生委部门决算》、《2013年普陀区卫生局部门决算》、《普陀区人口计生委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普陀区卫生局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2014年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及说明》、《2014年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切实推进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4、及时对委机构设置(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维护、更新;

5、继续做好年度计划、总结的公开,反映我委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6、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等情况,继续加大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7、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公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政处罚信息。

  我委本年度通过普陀政务门户网站、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微博等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791条,信息及时公开率达100%。 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8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14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0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为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我委通过普陀政务门户网站、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微博等方式做好回应解读工作,让公众直观便利的知晓我委的各项政策、指南、便民服务等,今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7篇,并积极加强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12320”“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主任信箱等便民措施。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4件,按时办结17件,延期办结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按程序予以答复。已办结的申请件中,属于我委同意公开的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其中,不同意公开答复的涉及到个人隐私的1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我委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无,行政诉讼案1件。其中,行政诉讼被依法纠错数1件。

六、举报投诉情况

    我委2014年度关于信访举报投诉情况1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我委2014年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委办公室统一牵头负责,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其中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人,2014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保障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我委本年度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举办培训1次,接收培训人数150余人次。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4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完善。如严格各类政府信息的审核,对信息进行合理的分类,科学定义公开属性。规范发布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我委今后将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机构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一、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79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58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4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6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4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8

     1.当面申请数

3110

11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3

     4.信函申请数

3140

4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8

     1.按时办结数

3210

17

     2.延期办结数

3220

1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1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