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01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卫生局办公室电话:52564588*2343。

一、概述

我局积极贯彻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市卫生局和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2012]56号)》和《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2012]7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规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严格执行《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文件公开属性认定、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方面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2年,我局卫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有序运行,并取得新进展。

(一)组织体系方面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单位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了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提高思想认识。

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卫生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三)工作机制方面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行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强化主动性公开的政府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对照《条例》、《规定》及《2012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逐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2012年,主要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按照规范统一编制和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以方便公众的查阅和使用;

2、及时公开2012年度《普陀区卫生局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普陀区卫生局2012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2年普陀区卫生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预算说明》切实推进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3、继续做好本局年度计划、总结的公开,反映本局各部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4、及时对局机构设置(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维护、更新;

5、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继续加大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

6、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公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

二是每月及时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编制完成15个工作日内送交区档案馆,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增加政务微博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局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行政执法调查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八、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1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6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77

受理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诉讼数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申诉举报数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纸张)

4、复制费(磁盘)

5、复制费(光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