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3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0普陀区卫生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卫生局

  二○一一年二月

  2010普陀区卫生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卫生局

  2011 年2月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卫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卫生局办公室,电话:52564588*2307,邮箱:weisj@shpt.gov.cn。

  一、概述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2010)4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办(2010)53号,《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的通知》普府办(2010)74号文件提出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取得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进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政府形象的又一具体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内容,全面领会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局党政领导要求以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卫生管理机制,推动我区卫生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为确保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花根才局长为组长、于为国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组成的普陀区卫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局办公室具体协调和实施,落实了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机关制度建设,做实信息公开工作。在《条例》颁布和新修订的《规定》实施后,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就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举报受理等制度进行了修订。

  4、明确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局统一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加强后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管理,提高受理业务水平。我局对具体受理人员加强管理,明确要求热情服务,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规定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凡属免予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凡不属本局掌握范围的,为申请人指点方向,告知联系方式;凡能当面答复的,立即予以答复;对当面不能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申请人办妥手续后,尽量做到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如不能当场提供的,在申请人办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遇有特殊情况的,最多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是加强信息维护,完善日常管理。我局建立了日常信息维护制度,明确了相关的要求,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好。各科室对新产生的信息,在10日内报办公室审核决定是否公开。凡属主动公开的,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凡业务工作按规定程序完成,并有结果的,及时予以公布;凡对是否公开暂无结论性意见的,加强研究、查明依据、慎重对待。专职人员对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梳理、添加新产生的信息,网上信息每月梳理一次;纸质信息要在信息产生后一个月内完成增补和更新;纸质目录每月整理、编印一次,一年汇总一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作质量。我局按照规定,按月及时对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方便企业注册审批,与工商分局共同建立了工商并联审批系统,提供一门式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卫生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0年底,普陀区卫生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0 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56%。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3%; 业务类信息38条,占97%。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要求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分为规范性文件、发展计划、业务信息、政府机构职能和其它五类。

  (二)主动公开途径

  开设了2条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和受理,二是在本局卫生监督所设立公共查询及资料索取点,安排专人接待来访和咨询。按规定上报信息,编制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抄送区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普陀区卫生局2010 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件。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中,“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50%;“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5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核对,完善审核流程,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

  2、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程序。

  3、加强公开信息的更新,确保各类信息发布及时。

  4、加强网上办事,方便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往返。

  六、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9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56%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3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75

  受理申请总数

  条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网上申请数

  条

 

  5、信函申请数

  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7、“重复申请”数

  条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2)“商业秘密”数

  条

 

  (3)“个人隐私”数

  条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1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2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