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主动公开率为99.34%。在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委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密切配合,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认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学习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更新调整《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3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3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

3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比上一年有了显著提高,但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效率与质量方面,还有一定提升空间,如何增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效果,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改善提升。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在保证高主动公开率的同时,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