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
2013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商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7005。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9年4月1日起,区商务委开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区商务委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为此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主要领导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有效运行。
(二)完善制度,确保落实
2013年,为切实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区商务委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目录》。
(三)拓宽渠道,强调时效
区商务委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定时更新“上海普陀”“信息公开”栏目中“商务委”相关内容,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等栏目和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信息等目录,并按《条例》规定的时间上网发布信息;同时,区商务委在“普陀商务”网站首页设立“上海普陀”标识,实现“普陀商务”网站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的链接,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四)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
区商务委注重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五)学习培训业务,提高参与程度
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组织机关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意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计划总结类信息3条,占6.8%;业务类信息39条,占88.6%;非公文类信息2条,占4.5%。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商务委机构职能、领导成员职责、规范性文件、部门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等信息;机关部门重点工作、区重大经济类和民生类信息、区域企业发展动态等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
“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中“商务委”相关内容及商务委门户网站均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公众可通过互联网查阅商务委主动公开的信息;或通过“网上申请”和“依申请公开”功能,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的情况。
2、受理点
区商务委办公室为申请公开的受理点,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处理。
3、政务微博
区商务委政务微博于2012年9月正式开通,已拥有粉丝886名,发表微博737篇。2013年,区商务委发挥政务微博的公开作用,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的应用水平。
4、新闻媒体
通过“新普陀报”、“普陀有线”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业务活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商务委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区商务委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商务委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商务委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落实并改进和规范工作制度
在执行各项行政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规范落实区商务委已建立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提高行政水平,更好地方便行政相对人,保障其权益。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整合区商务委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合作,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提供更为全面的商贸活动、投资信息和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信息。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逐级细化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核、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无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77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1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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