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0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52825966。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3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局根据现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职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作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同时,印发了《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工作规范;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始终坚持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队伍的理论素养,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
在内容深化方面:
一是重点落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党政混合信息,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入、规范、有序,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结果的公开工作。编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在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其中包含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最大限度提供了相关政府信息,大大提高了市民申办行政审批事项的效率。
三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经过对本部门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及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全面梳理,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目录,从源头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进行认定,杜绝公开属性人为认定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满足群众知情权。
在渠道拓展方面:
一是加强网站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从满足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本局对“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2013年“信息公开”专栏所属浏览量累计达到90052次,较之2012年仍有提升。
二是探索政府信息由主动公开向主动推送方式提升。我们继续运用“市民咨询”等渠道,做好与市民沟通联系,为公众提供已公开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政策问答、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服务。2013年,本局受理网上咨询335次,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对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进行刊载,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有关信息。同时,在新民、新浪、东方网上开设政务微博,以新媒体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扩大政策宣传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件申请涉及我局行政审批结果事项,1件申请涉及我局系统出国培训人员选派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中,“主动公开”1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我局行政审批结果事项;“同意公开”1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我局系统出国培训人员选派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09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240次,当面咨询接待516次,网上咨询335次。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005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工作、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计划总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在办事公开方面,我局继续对涉及的48个办事事项和11个行政审批事项保持集中梳理,清理过期事项,采用相同文本,规范办事流程,统一工作程序,形成了新的办事目录,及时在区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上公布,促进了政府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受理时,推广使用标准化程序、标准化用语、规范化服务,不仅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我局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也显著提高。
深入推进办事服务公开,落实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电话号码、工作地点、办事流程的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上和我局网站上公开我局咨询、信访、投诉等地址电话相关信息,做到办事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市民可在网站上下载所有办事表格。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市民到我局办事走的次数明显减少,服务满意度大幅提高。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规定》的要求,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还不够,公开的渠道不够广泛。
下一步,本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以下附表内的指标统计数据为2013年度我局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指标。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3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27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2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96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35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1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624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90052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