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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3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825966,邮箱:rensj@shpt.gov.cn。
一、概述
2010年,本局根据《条例》、《规定》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出发,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0年底,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按照《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本局根据现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职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作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同时,印发了《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工作规范;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组织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0 年底,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0 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53.3%。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占0%;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占8.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2.2%; 业务类信息40条,占87%;其他类信息1条,占2.2% 。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0年,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本局发布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有:调整养老金、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有关保障待遇标准,本市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两个实施意见,本市2010年版基本医保目录,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作了公开,并上报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在区档案馆备案,以方便公众多渠道的查阅。此外,本局还通过政府新闻发布等形式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我们还运用各种资源,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网站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从满足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本局对“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2010年“信息公开”浏览量累计达到15623次。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政府信息由主动公开向主动推送方式提升。我们继续运用“市民咨询”的渠道,做好与市民沟通联系,为公众提供已公开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政策问答、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服务。2010年,本局受理网上咨询130次,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对涉及我局的48个办事事项和11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梳理,清理了过期事项,采用相同文本,规范办事流程,统一工作程序,形成了新的办事目录,及时在本局网站和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促进了政府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受理时,推广使用标准化程序、标准化用语、规范化服务,不仅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我局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也显著提高。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对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进行刊载,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有关信息。通过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职介进高校、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 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其中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对照《条例》、《规定》的要求,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是公开的内容不够通俗,公开的渠道不够广泛。
下一步,本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将本市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和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的部署,不断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53.3%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46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26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59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3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508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852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5623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