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2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普陀区民防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板可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民防办公室秘书科(52564588-1202)。

  一、概述

  民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概况:全年共产生政府信息28件,其中主动公开12件、依申请公开15件、不予公开1件。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民防办公室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1年底,民防办公室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除机构设置类信息外,主要是民防系统内日常业务类信息。涉及到民众的信息是《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和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集中培训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1年防灾减灾日民防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以及《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人民防空集中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途径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市民信箱、政府热线、基层信息服务站等常规性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民防办2011年受理一起依申请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民防办按规定书面答复依申请人。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民防办2011年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民防办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民防办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5次,咨询电话接听12次,当面咨询接待9次。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