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1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tq.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62855581

 

 

一、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5底,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5年,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坚持责任到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区政府相关规定颁布之后,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透明”、“务实”政府,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责任到位,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局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改版涉及我局各栏目的数据维护。目前,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本程序、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绿化、环卫、市容、景观、渣土管理等5大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结果的公开。

1、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公文公开25件。

2、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公开《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5年工作要点》。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区政府要求,2015年,公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部门决算;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编制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等

4、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工作在去年范围大幅度扩大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有数量上的提升,共计公开此类信息244条。这类信息占到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0.7%。其中绿化验收6条,绿化迁移借用44条,店招店牌设置6条,临时户外广告审批132条,渣土申报27条,环卫设施审批29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主动公开的途径主要有“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绿化市容局的栏目,普陀区绿化市容局的门户网站,我局在新浪、新民和东方网上同步开通了上海普陀绿化市容政务微博。同时,我局在枣阳路226号和区政府阳光大厦都设有信息咨询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区绿化市容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97次,均为电话接听咨询。绿化市容局截止到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为5476010次(为我局网站截止到2015年访问量数据)。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绿化市容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5年,区绿化市容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

2015年,区绿化市容局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上有所成效:一是深入基层指导机制。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得到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委书记、局长、各分管局长十分重视法治创建工作,除专题下到基层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外,每逢开展业务工作、调研、检查时、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法治创建的力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提高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行政权力透明度。二是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法制部门的监督作用,定期对全局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作为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行政管理行为规范合法有序实施。三是依法建立应急发现和处置机制。加强全区绿化市容违法问题检查,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做到了“全区覆盖、及早发现、快速整治、依法处置”,主动发现问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托局应急指挥平台和各支专项应急处置队伍,确保人民群众对绿化市管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绿化市容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提高公文类信息公开度上下功夫,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让公众通过网络更多了解和使用政府信息,努力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全局员工的工作责任感,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当月数

全年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60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6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33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0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0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0

     1.按时办结数

3210

 

0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

 

 

说明:1. 统计口径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填报说明》。

2.报表中无数据的,填“0”;费用或经费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2.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报送至“政府信息公开”邮箱(xxgk@ptq.sh.gov.cn)。

3.表中符号“—”为免报符号。

4.审核关系:1100>1110;1100>1120;1110≤1120;1100≥1210;1100≥1220;

1100≥1230;1100≥1240;1100≥1250;2210≥2211;2220≥2221;

3100=3110+3120+3130+3140;3200=3210+3220;

3300=3310+3320+3330+3340+3350+3360+3370+3380;

3340=3341+3342+3343+3344+3345+3346;

4000=4100+4200+4300;5000=5100+5200+5300;8300=8310+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