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15普陀区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15普陀区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普陀区科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科委
2016年1月1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科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上海普陀网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科委行政办公室,电话:52564588—3330。
一、概述
我委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区政府相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委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职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科委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各职能科室的考核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委形成上下共同推进、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抓住公开要点,扩大公开范围,确保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截至2015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普陀区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 年,我委共产生公文4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并在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依申请公开目录16条;不予公开目录15条,并及时报备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
(二)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条例》、《规定》及《2015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1.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
2.计划总结:科技工作计划及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3.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说明、情况表;
4.业务信息: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相关信息;
5.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6.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文类依申请公开目录。
(三)主动公开途径
我委主动公开公文主要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普陀科技网站、普陀科技公众微信号以及《上海科技报》等媒体途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实答复2件,按时答复率10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普陀区科委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0其中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普陀区科委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区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在内容丰富性和渠道多样性方面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对此,区科委在明年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普陀区科委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全年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