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主管金融政策执行与制定、金融布局规划、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和金融风险防控的区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机构成立之后,我办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成立后,我办抓紧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于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制定了《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会议制度、公开属性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与责任主体等。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综合科、产业发展科、金融服务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各科室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020年以来,我办多措并举,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

1、参加政务公开学习与培训。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区政府系统办公室条线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2、研究明确操作口径。针对辖内五类机构新设、变更等行政审批事项和部分企业扶持政策申请事项,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行文,出具区级初审意见事宜,特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相关文件文号赋予和公开属性认定方式,决定在“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下,先核定此类文件为依申请公开,待市局终审意见批复后,转主动公开。针对金融稳定事项,因涉及社会稳定及商业秘密,决定不予公开。

3、按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和移交工作。我办2020年度主动公开文件27件,依申请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主动公开率为84.38%;2019年度主动公开文件18件,依申请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主动公开率为81.18%。可见,2020年度主动公开件数及主动公开率均较2019年有所提高。

4、因地制宜,提高公众参与度。依托与中国金融博物馆集团共建开放的全球首个科技金融博物馆,常年举办金融论坛沙龙、投资者教育、金融政策宣传、金融知识普及等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金融工作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1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2,232,9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办理各类公文处理、信息公开受理等事宜,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上均有所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因未开通微博及部门自建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在“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较少;函复书中,咨询机构指向错误,依申请办理不够便民,在函复申请人时,未就申请人咨询的内容作出相关说明等。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强组织管理,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充实会议公开机制、公众参与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点领域项目信息等内容。二是对标对表,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三是抓好落实,加强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质量,力争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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