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普陀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度上海市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根据标准化工作精神做好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参与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1.主动公开。我局共制发政府信息公文99件,主动公开81件(含1件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率82%。

2.依申请公开。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8件,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10件、不予公开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无法提供5件(4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为咨询)、其他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修订了《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发文制度(2021版)》,进一步完善了适用范围、发文程序、审核机制、公开属性认定等发文制度,并重新制定了《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发文稿纸(2021修订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结合市教委、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在确保目录梳理不重复、不遗漏、不交叉的基础上坚持优化整合,坚持用户需求至上和目录的通识性和专业性相统一,科学、合理、全面地更新了《普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普陀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5.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办公室主任带领信息公开专管员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市教委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内基层教育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还在起步阶段,基层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后续,我局将继续做实、做好、做强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依法治校、信息报送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做好对基层教育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议,提升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