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进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教育局,电话:52564588—7695,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6楼。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全年共发文171件,主动公开147件,主动公开率为86%。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区教育局基本信息。公布了区教育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了区内各级各类教育单位的详细信息,本区民办基础教育机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信息,并提供了上海民办教育网的完整连接。

(2)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公布了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计划,““十三五””规划推进的亮点,高中特色多样发展、体教结合工作、3个“3”服务等特色亮点工作,普陀教育事业发展统计信息,比如学校数、在校师生人数等。

(3)依法行政信息。公开了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信息,并提供在线查看服务,转发了上级部门指定的政策法规及本部门制发的相关的行政法规,公开了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区教育局权责清单、区教育局双公示数据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4)教育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了本部门和基层单位的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以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

(5)教育收费信息和政府采购。公开了各学段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各学段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明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公开了本局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等信息。

(6)入学招生信息。公开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各学段的招生考试文件,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信息,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结果。

(7)两会办理信息。公布我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其中 “两会”代表意见和政协提案共19件,其中主办11件,会办8件,主、会办件办理结果全部全文主动公开。

为方便公众查阅,上述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对外发布:

(1)“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jyj/);

(2)普陀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同普路602号1号楼)。

2.依申请公开

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本年度共收到申请14件,其中通过网上申请13件,来信申请1件。上述申请中,作出答复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2件。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无败诉。具体数据见附表。

3. 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制度;启动新一轮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编制,编制了新一轮的《普陀区教育信息公开目录》,包括11个一级事项,29个二级事项,71个要素。

4. 平台建设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在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重新架构了普陀教育中英文网站,保留英文特色,同时在普陀区政府主页栏目下的“主题服务”开设了教育服务专栏。政务新媒体方面,我局分别开设了“普陀教育”政务微博与微信。

5. 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办公室主任带领专管员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市教委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依托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基层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0

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4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2

 0

 218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0

 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77843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自动撤销和放弃补正)

12 

 0

 0

 0

12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基层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需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基层学校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评议。

二是机关干部政务公开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区教育局科室负责人的培训,邀请市区专家进行业务指导。

三是公众参与实效还需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创新栏目开放,加强宣传,吸引更多公众关注并参与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