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3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6年1月15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教育网(www.pte.sh.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7597。
 
一、概述
  2015年,普陀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市教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解读,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加强网站内容与功能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于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全年共发文151件,主动公开85件,依申请公开5件,主动公开率为56.29%,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无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深化公开内容。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着重加强招生入学、教师招聘与管理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信息的解读。2015年在“普陀教育网”的“政务服务”栏目下的“政策解读”,共发布教师招聘、义务教育招生、学前教育招生、高级教师流动管理、区域“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6个政策解读,解读总量高于2014年。二是主动公开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情况。围绕教育““十二五””规划推进及““十三五””规划制定、教育综合改革,在“普陀教育网”的“信息公开”栏目,以“规划推进”专栏的形式公开了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专项督导报告、普陀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和编制过程,全方位展示教育““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 ““十三五””规划谋划,公开了我区推进体教结合、职业教育发展、教育信息化推进、“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家门口的好幼儿园”建设等。同时,加强了对我区特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基本思路和推进措施的公开。三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细分为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信息三类,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等。四是公开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了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工作日程和考试日程、招生计划,提前招生录取批次推荐生数额、政策性照顾考生名单、特长生招生说明、中考分数线等信息。五是公开教育督导信息及中小学章程信息。公开了新修订的《上海市督导工作条例》、14所学校发展性督导报告以及““十二五””规划专项督政报告,公开了《关于发布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等28家单位学校章程通过核准的通知》、《关于发布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等45家单位学校章程通过核准的通知》等学校章程核准信息的公开。六是公开教育人事信息。公开了干部任免信息10项、教师职务评聘信息、教师队伍和师德建设等教师管理及招聘政策等。
  (二)强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本局政府信息通过“普陀教育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海普陀教育微博等公开发布。其中“普陀教育网”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点渠道。继2014年我局全面完成“普陀教育网”改版工作以来,2015年继续优化栏目建设。如,加强外文专栏的建设,公开了2015年普陀教育概览、各科室联系方式、学校境外研学报告、特色学校简介、招收外籍学生的入学政策信息等(英文);设立“两会办理”专栏,对2015年已办结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采用摘要的形式予以公开。
  着力加强“普陀教育微博”的日常运维,在新浪网开通普陀教育政务微博,并在“普陀教育网”首页进行有效链接。2015年“普陀教育政务微博”被普陀区委宣传部授予“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属于“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5年全年接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来访人员3247人次、电访1967个,网上信访暨咨询517件次。“普陀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9903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基础教育、人事任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由1名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副主任和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年暂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支出,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出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利用“普陀教育网”交流互动栏目,不断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效能,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满足公众的信息知晓和在线办事需要。
  发挥网上意见征询功能,对““十三五””规划进行网上征求意见,并公开了征询结果。公开学校学业负担监测情况,每月在“普陀教育网”向社会公布对学生学业负担抽样调查的结果,反映学校学生学业负担压力指数,年底公开学校学生学业负担压力年度指数。通过网上监测,进一步加强了对学校学业负担情况的督导,引导学校更有效地改进教学。同时,还开展了区教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内容关注度的网上调查,即时在网上呈现监测结果。设置“监督投诉”栏目,公开校园环境问题监督投诉电话、招生考试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开展了普陀教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大讨论活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主动公开率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内容需下功夫深化;二是学校信息公开建设亟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网上服务实效需要进一步提升。2016年,我局将着力在以下方面推进:
  一是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重点是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学校校长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主动聚合教育行政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可以公开的信息,形成主题丰富、多样的教育专题信息。
  着力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呈现形式的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发挥网上互动实效。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十三五””规划推进等重点工作,通过网上征询、网上讨论、网上调查等栏目,做好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总、反馈互动交流结果,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和服务力度。开设教育微信公众号,拓展互动渠道,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统计表指区教育局机关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信息公开相关统计指标
  (二)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8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8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

1.按时办结数

3210

1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