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普陀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03-01 00∶03 来源: 上海普陀

  2010普陀区环保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环保局

  2011 年2月1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环保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环保局,联系电话:52564588。

  一、概述

  2010年,普陀区环保局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修订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行为

  年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了本单位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保障制度等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了澄清虚假信息、报告重要事项等机制,要求责任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工作信息报送、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方便市民从区政府网站查询区域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信息。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技能

  3月下旬,我局对全区环保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培训从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历史沿革、重要依据、基本概念、公开内容及范围等几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以生动的案例剖析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使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提高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的认识。

  (三)、拓展公开渠道,提供政务公开便利

  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通过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园和绿色工地等绿色创建工作,在开展绿色宣讲、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向公众公开相关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情况;此外,我局每季度走访全区各居委会,免费发放环保宣传册,将最新的环保信息和工作动态传达到每个社区。

  (四)、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1.加大接待窗口政务公开的力度。我局以环保建设项目审批接待窗口入驻“区企业服务中心”为契机,追求优质高效服务,打造行业服务品牌,尤其在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方面做了改进:首先公布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名单,由建设方自行选择,自行委托,不搞指定;其次,将各阶段审批流程、材料清单、审批时限等内容制作成宣传手册,摆放窗口显著位置供随时取阅;此外,相关内容会在企业服务中心的大屏幕上同时滚动播出。

  2.加大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力度。我局在上半年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一次梳理。通过梳理,确定了拟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类别和内容,更新了部分信息内容如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制定了《普陀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表》,明确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应当公开和报送的政府信息:办公室结合新形势下环保工作内容,重新修订了区环保局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并及时公布于网上;规划管理科增加了试生产审批目录基本信息公告,竣工验收审批目录基本信息公告等内容,在环境影响评价栏目,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信息实时公布,告知公众可以通过信息的留言版或信函对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意见,以及时将重大建设信息让公众知晓,规范审批行为;同时在2009年推出的窗口诚信服务承诺基础上,将审批时限缩减了一半,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污染控制科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范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放射性同位素监管等主要内容进行细化,并将今年新增的放射性同位素监管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公示于网上,并将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指南予以公示;区环境监察支队以图示方式阐明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管理流程和行政处罚流程,每月公示排污收费情况,定期公布违法单位名单,让行政相对人了解自己所要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区环境监测站对监测项目能力进一步细化,并将监测工作程序及收费依据公开,便于行政相对人或委托监测单位了解并监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此外,局网站新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办事程序、污染事故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公开信息内容2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环保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年底,环保局 2010 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同2009年相比,2010 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11.8%。其中,业务类信息18条,占95%;其他类信息1条,占5% 。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等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区环保局重点公开了以下方面的政府信息:

  1.关于世博会期间开展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等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业务培训、绿色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噪声控制、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统计等业务工作的通知;

  3.关于表彰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进中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二)主动公开途径

  环保局主要采取会议、文件、通知、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版报、区环保局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环保局2010 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由区政府信息受理中心转来。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件是涉及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信息,另1件是涉及环保信访工作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目前对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0%,分别涉及信访工作和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等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区环保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从目前情况看,我局还存在公开范围不大、公开内容不多、公开渠道不宽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为更好地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1.以“由近及远”的原则,逐步梳理往年依申请公开属性文件,凡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全部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行政效能,从而进一步达到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2.通过各类渠道,了解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内容和信息类别,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社区环保宣传栏、网络论坛、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辐射范围。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以下附表所统计的内容包括区环保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发布的政府信息。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9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1.8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20

  受理申请总数

  条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网上申请数

  条

 

  5、信函申请数

  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7、“重复申请”数

  条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2)“商业秘密”数

  条

 

  (3)“个人隐私”数

  条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行政诉讼数

  件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申诉举报数

  件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2、邮寄费

  元

 

  3、复制费

  元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