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01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月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2564588-4733。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3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委根据现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职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委办公室作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同时,印发了《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工作规范;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始终坚持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队伍的理论素养,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国资委2013全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内容深化方面:

  普陀区国资委将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或获取的信息主动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和普陀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布的范围。

  在渠道拓展方面:

  加强网站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从满足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本委对“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2013年“信息公开”浏览量累计达到12785次。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计划总结等。区国资委设专职工作人员,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委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区国资委还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的工作联系电话,在机关内设置了信息公开查询电脑、笔纸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手册等便民设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件申请涉及国有资产无偿划转,1件申请涉及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区国资委机关办公室为申请公开的当面受理点,为依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做到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处理,能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也可通过政府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区国资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委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3年,区国资委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让公众通过网络更多地了解和使用政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规定》的要求,本委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还不够,公开的渠道不够广泛。

  下一步,本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委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1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1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0

  受理申请总数

  条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2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2785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0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