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12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1 月14 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 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网站(gtj.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52564588转7516。
一、概述
2012年度,本局按照年度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夯实基础性工作,配备了1名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办理,我局按流程运转,答复并接待申请人查阅和咨询。通过与区受理中心加强联动,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时限。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对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问题,提前介入并有较全面的了解,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注意与其它相关委、办、局的联系、协作,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局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在工作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明显加强,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结果的公开的同时,做好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还加大规划公开的力度和范围,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城市规划,按规划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做好控详和重点地区等规划草案的网上公示和意见征集工作,一方面扩大了社会的知晓度,也为优化方案提供了听取意见的渠道,另一方面及时将拟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网上公示,加强与市民的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2 年底,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2 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减少6.2%。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经批准的各类城市规划、经批准的各类规划行政许可结果列表。
2012年度主动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文件的公开力度,文件信息以原始文件的扫描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新增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件,93为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为9件。
在已经答复的119件申请中(其中11件为去年接转)
“同意公开”的71件,占总数的59.6%,主要涉及各类许可证的批准文件、附图,规划和土地批准文件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
“信息不存在”9件,占总数的7.5%,主要涉及未核发的行政许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18件,占总数的15.1%,主要涉及其他部门或市局产生的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申请内容不明确” 17件,占总数的14.2%。
“重复申请” 0件。
“不予公开”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诉讼1件,也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等情况。
3件行政复议得到上级维持,2件因解释口径变化,被撤销并重新作出答复。1件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在依申请公开中,对能否公开的界定上,申请人倾向于涉及其利害就应该公开,往往认为不公开就是问题,不容易听取我们的解释,从而导致复议和诉讼,另通过大量的诉讼等活动也往往能改变原有的解释口径,这也导致复议和诉讼量的增加。
改进措施:通过更加耐心细致的解释,提供案例情况说明,对相关行政审批的要件进行深入详尽的解释,减少此类原本可以避免的案件,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已有复议和诉讼案例的情况加以宣传说明。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0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6.2%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3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12
受理申请总数
条
10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93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9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1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7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9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18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17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7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2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2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6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7529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2
行政诉讼数
件
1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89.2
其中:1、检索费
元
8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9.2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