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1 月14 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 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网站(gtj.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52564588转7516。

  一、概述

  2012年度,本局按照年度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夯实基础性工作,配备了1名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办理,我局按流程运转,答复并接待申请人查阅和咨询。通过与区受理中心加强联动,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时限。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对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问题,提前介入并有较全面的了解,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注意与其它相关委、办、局的联系、协作,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局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在工作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明显加强,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结果的公开的同时,做好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还加大规划公开的力度和范围,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城市规划,按规划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做好控详和重点地区等规划草案的网上公示和意见征集工作,一方面扩大了社会的知晓度,也为优化方案提供了听取意见的渠道,另一方面及时将拟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网上公示,加强与市民的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2 年底,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2 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减少6.2%。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经批准的各类城市规划、经批准的各类规划行政许可结果列表。

  2012年度主动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文件的公开力度,文件信息以原始文件的扫描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新增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件,93为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为9件。

  在已经答复的119件申请中(其中11件为去年接转)

  “同意公开”的71件,占总数的59.6%,主要涉及各类许可证的批准文件、附图,规划和土地批准文件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

  “信息不存在”9件,占总数的7.5%,主要涉及未核发的行政许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18件,占总数的15.1%,主要涉及其他部门或市局产生的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申请内容不明确” 17件,占总数的14.2%。

  “重复申请” 0件。

  “不予公开”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诉讼1件,也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等情况。

  3件行政复议得到上级维持,2件因解释口径变化,被撤销并重新作出答复。1件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在依申请公开中,对能否公开的界定上,申请人倾向于涉及其利害就应该公开,往往认为不公开就是问题,不容易听取我们的解释,从而导致复议和诉讼,另通过大量的诉讼等活动也往往能改变原有的解释口径,这也导致复议和诉讼量的增加。

  改进措施:通过更加耐心细致的解释,提供案例情况说明,对相关行政审批的要件进行深入详尽的解释,减少此类原本可以避免的案件,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已有复议和诉讼案例的情况加以宣传说明。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0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6.2%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3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12

  受理申请总数

  条

  10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93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9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1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7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9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18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17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7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2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2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6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7529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2

  行政诉讼数

  件

  1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89.2

  其中:1、检索费

  元

  8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9.2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