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1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1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 年1月1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 , 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网站(gtj.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52564588转7516。

  一、概述

  2011年度,本局制定了《普陀区规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更加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办理,我局按流程运转,答复并接待申请人查阅和咨询。通过与区受理中心加强联动,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时限。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对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问题,提前介入并有较全面的了解,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注意与其它相关委、办、局的联系、协作,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局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在工作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明显加强,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结果的公开的同时,还加大规划公开的力度和范围,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城市规划,按规划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做好控详和重点地区等规划草案的网上公示和意见征集工作,一方面扩大了社会的知晓度,也为优化方案提供了听取意见的渠道,另一方面及时将拟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网上公示,加强与市民的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1 年底,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1 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128%。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经批准的各类城市规划、经批准的各类规划行政许可结果列表。

  2011年度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加大对行政许可文件的公开力度,文件信息以原始文件的扫描形式公开;各类信息必须经过发布保密审查才能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度新增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0件,137为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为2件,其它申请数1件。

  在已经答复的131件申请中(其中2件为去年接转)

  “同意公开”的78件,占总数的59.5%,主要涉及各类许可证的批准文件、附图,行政处罚文件,竣工验收合格证,规划和土地批准文件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

  “信息不存在”16件,占总数的12.2%,主要涉及未核发的行政许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24件,占总数的18.3%,主要涉及其他部门或市局产生的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申请内容不明确” 11件,占总数的8.4%。

  “重复申请” 0件。

  “不予公开”2件, 占总数的1.5%,主要是涉及商业秘密的征地补偿合同等。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4件,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征地补偿合同;行政诉讼1件,也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等情况。

  4件行政复议得到上级维持,1件诉讼胜诉,未发生违法或有瑕疵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在依申请公开中,对能否公开的界定上,申请人倾向于涉及其利害,往往认为不公开就是问题,不容易听取我们的解释,从而导致复议和诉讼。

  改进措施:通过更加耐心细致的解释,提供案例情况说明,减少此类原本可以避免的案件,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已有复议和诉讼案例的情况加以宣传说明。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28%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3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75

  受理申请总数

  条

  14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37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3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7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16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24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11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2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2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7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21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37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5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4294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4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1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