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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和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shptf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21-32244888。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紧紧围绕《条例》和《规定》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工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为确保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除明确责任分工外,还不断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同时按照要求,对政务信息认真组织了清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发挥指南的引导功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目录的准确性、及时性;切实做好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报备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工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要求,我局结合房管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拓宽公开范围。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本局制定的在区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行业有关规划和计划;行业企业资质情况;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房屋征收情况等全部在网站公开;并进一步加大市民百姓普遍关心的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渠道。一是积极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努力规范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将各类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在“上海普陀”政府网站和“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以便公众查询,为进一步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确保公众查阅的便捷,今年再次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目前新改版的“普陀房管”网站正式上线,改版后的网站保留了原网站的基本框架,并根据网络信息的传递方式和信息更新速度,对网站布局进行了合理调整;二是通过受理窗口接待、张贴公告栏、派发便民手册等形式逐步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三是为进一步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以局门户网站改版为契机,结合政务微博工作的推进,我局今年九月在新浪网开通了局政务微博――“上海普陀房管”。“上海普陀房管”主要围绕局主要业务工作,第一时间主动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市民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新闻、行业动态、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信息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件,其中当面申请33件,传真申请5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13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5%是涉及房屋拆迁类信息,4%是涉及人事管理类信息,3%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类信息,其余是涉及计划配套等方面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9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6件,占总数的27.08%,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市场管理、计划配套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1.04%,主要涉及房屋拆迁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7件,占总数的7.29%.主要涉及房屋拆迁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10件,占总数的10.42%,主要涉及房屋拆迁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1件,占总数的11.46%,主要涉及房屋拆迁中的土地批文、强制执行通知书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41件,占总数的42.71%,主要涉及房屋拆迁等信息。

  “重复申请”0件。

  “不予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1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15次,当面咨询接待58次,网上咨询640次。主要是围绕住房保障、房屋拆迁与安全使用、旧房改造、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75651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行政业务、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其他、政策法规。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6件,被维持6件,维持率100%,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要求获取与动拆迁相关的动迁安置协议、动迁安置人口核定表、用地批文等材料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4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要求获取与动拆迁相关的用地批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动迁安置协议等材料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目前结案3件,被维持3件,维持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配备全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费和复制费共47.60元。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为加强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听证职责,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防止行政处罚权滥用或者不作为的情况发生。截至12月底,我局对104件拟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发出听证告知104次,应当事人要求实际组织听证5次,并根据听证会调查审理情况和听证会成员讨论意见,作出听证会结论及处理意见。行政处罚类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3件,维持率100%。

  2012年本局继续以深化办事公开和便民服务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基础建设、创新公开方式,各窗口整体联动,把办事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具体内容一是坚持三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强化做好办事公开工作的基础;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保证办事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12年,我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将本局的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人事任免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等都逐一向社会进行公开,并根据工作特点,坚持办事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为确保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设立监督电话、投诉箱,并采用监督员上门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的方式,全面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此之外,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受理窗口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更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层层推进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点,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中某些方面答复不够规范、严谨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在2012年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加以应对,不断深化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明确制作、获取信息的部门和信息公开部门各自的职责。

  (二)加强公开意识,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不断推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如住房保障性信息及房屋征收拆迁类信息的公开。

  (三)加强平台维护,确保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平台的更新工作。以人员培训为基础,部门联动为关键,继续稳步推进信息平台的建设。对于已过时效的信息及时删减,同步添加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努力为公众打造一个信息有效、更新及时地信息公开平台。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统计期限: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统计范围:根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填列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65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265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2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96

  受理申请总数

  条

  9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33

  2、传真申请数

  条

  5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13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9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7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1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11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41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64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5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756516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6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4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47.6

  其中:1、检索费

  元

  45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2.6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2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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