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5件,主动公开率为80%。在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委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密切配合,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9年,认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学习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更新调整《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17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何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服务社会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探索;如何增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效果,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思考。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