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2564588*2371,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

  一、概 述

  2014年,普陀区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本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行政工作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截止2014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随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部署、积极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核报送、检查评估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具体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基础工作,认真落实。按时填报月度统计报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目录的编制、发布和报送。认真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公文备案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登记办理工作。对2004-2008年产生的公文进行属性认定,并及时主动公开。

  4、加强宣传,增强意识。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水平。认真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及市发改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增强了全委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及信息公开意识,为信息公开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截止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条例》、《规定》及《2015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内设机构;

  2、计划总结:发改委、统计局、物价局、节能办工作计划及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3、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说明、情况表;

  4、统计信息:统计公报、月报、第三次经济普查专栏;

  5、价格收费: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检、调整教育系统学生营养午餐价格标准、规范教育系统收费等的通知、批复;

  6、项目信息:投资项目批复、备案意见;

  7、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文类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普陀区发改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规划计划”、“普陀统计”、“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网上办事”、“经济普查”等栏目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同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报送纸质信息,方便市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83%涉及项目审批类信息,约10%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类信息,约7%涉及价格收费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52件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占总数的5.77%,主要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类信息。

  “同意公开答复数”的26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审批、价格收费类信息。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9件,占总数的17.31%,主要涉及项目审批类信息。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5件,占总数的9.62%,主要涉及项目审批、价格收费类信息。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8件,占总数的15.38%,主要涉及项目审批类信息。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占总数的1.92%,主要涉及项目审批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普陀区发改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普陀区发改委在办公室落实了专人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普陀区发改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主动信息公开率有了一定的增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加强。2015年,我委将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条例》、《规定》中规定的法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确保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全年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条

  14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条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件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条

  1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条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条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篇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件

  52

  1.当面申请数

  3110

  件

  26

  2.传真申请数

  3120

  件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件

  24

  4.信函申请数

  3140

  件

  2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件

  52

  1.按时办结数

  3210

  件

  52

  2.延期办结数

  3220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件

  5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件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件

  2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件

  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件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件

  8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件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个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个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人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人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次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