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564588-2430,邮箱:caizhj@shpt.gov.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我局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概述如下:

一是继续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我局以《条例》和《规定》为指导,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局领导总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本年度按照《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2020〕23号)要求,(以下简称《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五公开”,即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执行。按照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公开本区政府预决算,同时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0算、2019决算以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情况说明。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区级部门公开预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公开决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等相关文件。

三是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主动公开文件、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提供便民信息;每月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移交主动公开文件,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的备案及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对各科室相关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传达信息公开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0年底,普陀区财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

1、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条例》、《规定》及《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局主要公开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区人大批准的全区2020年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及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等。部门及单位预决算全面细化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及时公开月度、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公开“三公”经费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的比较情况。依托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中标和成交结果等情况的同时,将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和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选取民生等领域部分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继续选择部分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项目,要求相关部门将项目支出情况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

及时公开政府债务信息、财政经济信息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牵头各预算单位公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情况。

监督、指导区级各预算部门(区级70家部门及320余家单位)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年度决算、年度预算,全面细化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二是推进业务类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行政发文、行政审批事项及财政工作动态。行政发文类信息主要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财政工作总结和部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等实施办法、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区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理资金管理类管理办法、会计类工作布置、依法行政报告等;财政工作动态主要包括财政工作中的成果、做法、经验和获得的市级、区级荣誉等信息,以便公众更好地了解财政,监督财政。

2、主动公开途径

普陀区财政局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更新维护“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信息,涉及栏目包括“财政资金”、“区政府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财政动态”等。在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的同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报送纸质信息,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普陀区财政局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0%是涉及部门政策咨询及行政审批业务类信息,60%是涉及财政资金类信息。

2、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平均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有1件尚未办结,结转至下一年度答复。

在答复中,公开或者部分公开的共计1件,占申请总数的25%,主要涉及部门政策咨询。“信息不存在的”共计1件,占申请总数的25%,主要涉及财政资金类信息。

其他“逾期未补正的”2件,占申请总数的50%,主要涉及区级政府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等信息。

3、依申请收费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了普陀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梳理工作,同步完成了本单位标准化目录的上线应用和发布工作,在标准化目录的应用上配合区政府作出了积极探索。

2.持续用好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加强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数字化管理。通过平台,及时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考核数据填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在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监督、指导、检查。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财政信息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每季度聘请第三方对各单位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及时下发各单位整改落实。

2.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制定有针对性的财政信息公开培训方案,通过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等形式,全面加强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指导,提高公开能力和水平。培训范围覆盖到各预算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财务和具体业务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20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即尚未办结的)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是:财政业务政策性强,专业性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推进图文详解,增强生动性,便于广大公众了解;业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来年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质量;二是继续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依法规范公开,积极回应舆论关切。三是与时俱进,加强权威解读,善用媒体增强影响力,回应公众关切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