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应急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1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具体负责,明确办公室作为局政务公开具体落实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务,同时,各业务科室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配有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市和区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四风”建设,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重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公开项目、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

(三)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度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34件、依申请公开4件;本年度发文50件,其中过渡性信息8件、内部管理信息4件。

我局积极开展并参与区府办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班,认真听取了市有关处室领导传授的信息公开经验,以理论学习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1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

5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5

9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54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前,关于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一直是由民政部门发布,机构改革后,我局相关科室对于救灾物资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等信息掌握不充分。需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全局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组织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范围及要点,确保公文属性判定的正确性。在2020年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重点关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收集,并及时跟进相关信息的发布情况,切实以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