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1]0088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477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7-07 11:11:0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1〕8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慧承文化进修学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1年7月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高等及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自学考试助学(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