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169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246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1-23 15:59:08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16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在线浏览
来 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世崧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0年11月23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市普陀世崧培训学校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市普陀世崧培训学校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