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098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68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8-04 10:33:34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9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时时红文化艺术馆: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0年7月3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老真北路160号变更为真光路1473弄3号7层797-503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