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096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67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8-04 10:31:35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9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在线浏览
来 源:
上海普陀
上海诚意教育评估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7月3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咨询评估,质量认证;教育培训系统软件研发;承接政府委托的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针对教育项目、培训机构开展评估与质量认证;教材评估;教学科研;教育软件研发;学校管理与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