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069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36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6-23 15:30:38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6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锅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6月2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中山北路3064号A楼709室变更为白兰路137弄1号709室;业务范围由热力司炉工(二、三级)、四级管道工、锅炉保养工(专项职业能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培训(上岗)。(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锅炉操作工(三级、二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培训(上岗)(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