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136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26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9-29 14:49:44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13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9年9月2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绿杨路225号变更为绿杨路34号。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