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113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22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8-13 16:26:39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11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真如文化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9年8月1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兰溪路968号变更为曹杨路2009弄68号704-1室;法定代表人由景大伟变更为裴军。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