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84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16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6-18 17:16:27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08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新翼公益发展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9年6月1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桃浦路743弄1号4楼变更为曹杨路2302号2楼。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