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刘亦晨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14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5-31 15:43:28
发文字号:
普民〔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委办[2019]32号),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普陀区民政局内设机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作如下任免决定:
一、办公室
刘亦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柯滨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刘鸿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员;
宋慧丽同志任办公室科员。
二、社会救助科
杨 勇同志任社会救助科科长;
朱国良同志任社会救助科主任科员。
三、养老服务科
刘 俊同志任养老服务科科长;
刘颖华同志任养老服务科副主任科员;
余豪恺同志任养老服务科科员。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周 晶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陈 婷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副科长。
五、社会专项事务科
钱翠萍同志任社会专项事务科科长;
于晓敏同志任社会专项事务科主任科员。
六、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
池正荣同志任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姚力信同志任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副科长;
裴立人同志任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主任科员(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七、社会组织管理科
陈 兵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佘 湛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科主任科员;
梁 婷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科科员。
上述同志凡涉及职务调整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