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27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05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2-19 10:27:09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02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爱年为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9年2月1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社区老年人日常照料,养老服务咨询及社区老年公益项目调研、开发及执行。社区老年公共服务设施托管运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社区老人照料,相关公共服务设施托管运营。养老服务咨询及公益项目调研、开发及执行,承接政府委托开展养老讲座及相关业务的辅导(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9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