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23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03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1-31 14:53:22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0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3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常青藤儿童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9年1月2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 中山北路3553号伸大厦908室变更为中山北路333号春之声大厦703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9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