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219号

上海合美社区发展促进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8年12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解学勤变更为吴同。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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