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210号

上海申江当代教育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8年12月1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中江路879弄7A一楼变更为长寿路360号源达大厦3406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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