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196号

上海普陀区慈爱感恩妈妈之家公益促进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8年9月2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真南路1428号55幢11层1106-B室变更为陕西北路1688弄9号。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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