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196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80031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9-28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8〕019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慈爱感恩妈妈之家公益促进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8年9月2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真南路1428号55幢11层1106-B室变更为陕西北路1688弄9号。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