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149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80023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7-1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8〕014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星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8年7月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古浪路88号一楼变更为郁李路80号。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