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104号

上海易稼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注册资金的申请,已于2018年4月2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注册资金由人民币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0万元。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