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宜川六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六个社区居委会的情况报告

区政府:

  区政府批转的《关于调整宜川六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的请示》(普府办收﹝2014﹞办176号)、《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祥和名邸等四家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普府办收﹝2014﹞办236号)已收悉。根据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拟新建的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5月22日,宜川路街道办事处就调整宜川六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向区政府提出了申请,2014年5月29日,区政府批转了宜川路街道《关于调整宜川六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的请示》(普府办收﹝2014﹞办176号)。区民政局基政科根据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宜川六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宜川路街道所辖宜川六村小区的宜川六村51号-129号、宜川路100弄2号、5号范围内,目前入住居民2078户,人口6050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193平方米,办公设施均已配齐,已配备居委会工作人员8人(含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

  2、宜川六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宜川路街道所辖宜川六村小区的交通路1913弄1号-18号、交通路1941弄1号-4号、交通路1953弄1号-2号、交通路1939号、泾惠路39弄2号-5号、宜川六村10号-50号、宜川路20号-40号范围内,目前入住居民1700户,人口4930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152平方米,办公设施均已配齐,已配备居委会工作人员8人(含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

  上述两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经实地检查后,均已符合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要求,拟同意新建宜川六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宜川六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撤销宜川六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制。

  二、2014年6月16日,长征镇人民政府就新建祥和名邸、象源丽都、颐华、万里小区第六等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区政府提出了申请,2014年6月27日,区政府批转了《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祥和名邸等四家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普府办收﹝2014﹞办236号)。区民政局基政科根据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祥和名邸社区居民委员会:长征镇所辖梅川路1295弄1号-3号祥和尊邸小区和梅川路1333弄1号-372号祥和名邸小区,目前入住居民1900户,人口约4900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为270平方米,办公设施均已配齐,已配备居委会工作人员8人(含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

  2、象源丽都社区居民委员会:长征镇所辖真光路798弄1号-79号和金沙江路1698弄2号、3号、5号-8号象源丽都小区,目前入住居民2849户,人口约9000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为254平方米,办公设施均已配齐,已配备居委会工作人员12人(含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

  3、颐华社区居民委员会:长征镇所辖真金路577弄1号-62号、真金路655弄2号-14号、真金路725弄1号-18号、武威东路477弄1号-39号、武威东路478弄1号-27号和武威东路479弄1号-205号颐华小区,目前入住居民3744户,人口约11500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224平方米,办公设施均已配齐,已配备居委会工作人员12人(含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

  4、万里小区第六社区居民委员会:长征镇所辖水泉路88弄1号-14号、水泉路99弄1号-14号达安春之声小区和新村路2080弄1号-9号万里晶品苑小区,目前入住居民1737户,人口约4300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为247平方米,办公设施均已配齐,已配备居委会工作人员6人(含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

  上述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经实地检查后,均已符合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要求,拟同意新建祥和名邸社区居民委员会、象源丽都社区居民委员会、颐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万里小区第六社区居民委员会。

  综上所述,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活动用房的物理位置和面积,以及办公设备、空间设置、人员配备等都已符合新建居委会的要求,具备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为便于社区管理与居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拟同意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

  至此,宜川路街道由原所辖2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增加为21个;长征镇由原所辖3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增加为34个。全区由原24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增加为250个。

  特此报告。

   普陀区民政局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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