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医学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法定代表人连任的申请,已于2007年1月30日收悉。经审核,决定同意张培元同志连任上海市市普陀医学会法定代表人。连任期限为2007年2月5日至2012年1月11日。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OO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