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普陀区医学会法定代表人连任的批复

普陀区医学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法定代表人连任的申请,已于2007年1月30日收悉。经审核,决定同意张培元同志连任上海市市普陀医学会法定代表人。连任期限为2007年2月5日至2012年1月11日。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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