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区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C1302000-2007-00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07-07-10
发文字号:
普民〔2007〕28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7月1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沪民救发〔2007〕44号),确保我区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安全度过高温季节,各街道、镇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各自辖区内的“三无”对象进行走访,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标准一般为每人100元,不发现金。对度过高温季节有困难的其他老、弱、病、残等社会救济对象,也可以比照此方法给予适当帮助。经费支出按原渠道列支。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七年七月十日